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在环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4-11-19 06:19:48 来源:代代相传网 作者:综合 阅读:558次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在环保方面有以下规定:
- 机动车排气污染以及噪声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机动件环规定。排气污染方面,车运如轻型汽车和重型柴油车都有相应的行安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
- 总质量12吨以上的全技货车应安装右转弯提示音装置,但要注意控制车速和噪声污染。术条
- 纯电动汽车、保方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车辆起步且车速低于20km/h时,规定应能给车外人员发出适当的机动件环提示声响。
- 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车运,生产者应当实施召回。行安排放危害包括因设计、全技生产缺陷或不符合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术条以及因设计、保方生产原因导致机动车存在其他不符合排放标准或不合理排放的规定情况。
- 对于机动车环保要求,机动件环应与机动车排放检验衔接。在机动车排放年检时,检验机构要对召回范围的车主予以提醒,督促其配合完成环境保护召回,减少排放污染。
- 生产者应及时通过机动车排放召回信息系统报告排放零部件的相关信息,如名称、质保期、异常故障维修信息等。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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